近日,德阳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在对企业和重点场所开展施工动火作业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德阳经开区某机械有限公司、某制造有限公司和阳光盛源生活超市(装修改造现场)存在使用无证作业人员和动火作业未审批的违法行为。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也明确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德阳市已对以上3家企业开展立案调查。同时,对2名无证动火作业人员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