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坏的健身器材我们都不敢用,现在更换了新的,我们可以放心地锻炼身体了。”文体广场上一位正在锻炼的大爷高兴地向前来回访的检察官说到。
2024年9月,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常去锻炼的广场健身器材存在老化锈蚀、零部件缺失、“关节松动”等情况,存在安全隐患。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公共安全,该院对公共场所健身器材开展公益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对辖区内广场、公园等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摸排,发现部分公共健身器材存在零配件脱落缺失、轴承损坏松动、超出安全使用年限等情况,极易对使用器材的健身群众造成人身损害,直接关系到广大健身群众的安全。
为尽快解决公共场所健身器材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避免健身变“伤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好公共场所体育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迅速对损坏设施进行拆除,并对5个市政花园28件健身设施进行更换安装。
“小器材承载大民生。”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需解决的“身边事”“眼前事”。下一步,西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定期开展“回头看”,杜绝公共健身器材处于失管状态,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冯占华 吕坤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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