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推荐,鄂尔多斯市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全国21个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之一。试验区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鄂尔多斯防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建设国家生态治理典范的举措,也是在生态文明背景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科学谋划“开好局”
高位推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分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协调联络、技术帮扶、调度考核等工作推进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打造地下水科普教育基地,结合世界水日、六五环境线上线下宣传。
科学谋划建设任务。鄂尔多斯市锚定试验区建设总体目标,立足资源型城市特色,聚焦产业特征,明确了五大任务。一是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并落实管理要求,实现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分级管理。二是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防治,落实周边监测、边生产边管控、渗漏排查试点、园区风险管控。三是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和保护,落实补给区保护和管理要求。四是气田采出水回注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探索气田开采对地下水环境的风险评估技术体系及管理制度。五是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经济政策的探索创新。
铆足干劲“拓新篇”
以防风险为主要抓手,加强在产企业环境监管。以煤化工企业为主,建立了“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监管模式。一是出台了《煤化工行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技术要点》,首次明确煤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重点场所和设施设备清单,指导和规范煤化工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工作。二是建立了自行监测、隐患排查质控机制。自行监测方面,事前通过组织召开自行监测方案技术帮扶会,提升监测方案质量;事中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查重点企业开展比对监测;事后对自行监测、隐患排查工作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通报,定期分析汇总自行监测数据,并向存在地下水超标风险的企业发出预警函,要求相关单位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对发现存在人为污染的督促及时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方面,建立三级质控审核机制,包括企业自查、旗区抽查和市级抽查,同时核查方案中,一并将自行监测、监测井建设质量控制内容纳入,制定《质控细则》和质控表,提升“回头看”工作质量,已督促企业排查整改问题93项。三是开展渗漏排查、防渗改造试点。印发了《渗漏排查试点工作方案》和清单,以2011年之前建成投运的煤化工企业等为重点污染源先行先试,推动开展渗漏排查工作。5家煤化工企业采用CCTV检测、潜望镜检测、闭水试验等手段,进行定量化、精准化防渗排查,并根据排查出不同程度的渗漏情况,有针对性的完成防渗改造措施。四是推动煤化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我市提前安排部署并组织实施,35家煤化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处于全区领先水平。五是实施边生产边管控。探索了地下水污染防治管控目标值确定方法,确定了“水力截获+制度控制”的风险管控措施。
聚焦天然气开采行业,探索地下水环境管理措施。一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将天然气开采行业纳入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采出水回注、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地下水环境状况评估等相关要求。二是开展调查评估与隐患排查,识别天然气开采行业地下水污染监管重点。针对鄂尔多斯市41个天然气开采采出水回注井,启动气田采出水回注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开展天然气开采全过程隐患排查,关注天然气开采行业的地下水特征污染物,厘清区域内气田开采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三是建立常态化机制,构建天然气开采行业地下水回注全过程监管模式。采取“预警+监测+排查+整改”四步走的方式,加强回注井全过程监管。开展井筒完整性核查,建立回注井地下水环境监管台账,根据排查问题情况,分类整改。
全力以赴“收好官”
试验区建设以来,鄂尔多斯市紧盯地下水管理中的“薄弱点”,问题易发多发的“风险点”,事关人民群众的“痛点”,强化试验区成果产出,累计发布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技术成果23项,使“试验田”发展成为“高产田”。包括《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两部法规;《鄂尔多斯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地下水环境监测井建井技术要求(试行)》等四个技术要点;《关于开展气田回注井井筒完整性评估的通知》等五个管理文件;隐患排查、渗漏排查、涉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等八类共12个典型案例。我市将高质量完成试验区建设任务,深化成果宣传和凝练总结,为试验区建设赋能,打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收官战”!持续谱写鄂尔多斯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壮丽篇章!(张一帅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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