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张村人民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涉小微企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2020年9月,尚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交给装修公司装修。2022年1月份,房屋装修完毕。尚某在支付了部分装修款后,以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及其他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装修款。装修公司多次追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尚某支付剩余装修款5万余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详细查看了卷宗材料,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第一时间与原被告进行电话沟通。经过对案情的仔细分析和研判,法官认为,案件存在调解的可能,于是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一方面从法理角度,向双方阐述民法典中关于房屋装修纠纷的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尽可能把损失降到最低。
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双方态度有所缓和。法官当即趁热打铁,提出折中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就剩余装修款的数额及支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
“小”案件背后是“大”民生。下一步,邓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持续优化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用心、用情、用力提高涉企诉讼服务水平,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法官提醒:
房屋装修是一项繁琐的工程,时间长、专业性强,在装修过程中,容易引发矛盾纠纷,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签订书面合同必不可少。装修公司和消费者都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高证据意识,在合作开始时签好合同,将下单方式、结算方式、对账方式、欠款确认方式、验收方式、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等约定明确,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增项减项或更改项及特殊工艺要求,要经双方书面确认,保留好双方沟通协商材料。同时在房屋装修过程中,双方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装修工程按约定顺利进行。如遇纠纷,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供稿:王秋生 刘洋卓)